服务条款
生效日期:2026年7月27日
合作内容营销使用起始日:2026年8月6日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使用 PermissionLabs Inc.(以下简称“公司”)运营的 OTI(Open To Influencer,以下简称“服务”)时,公司与会员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使用条件及程序。
第2条(定义)
1. “服务”是指公司连接海外酒店、住宿设施与韩国境内创作者(影响者),受理并撮合赞助活动申请,以及通过创作者页面介绍酒店预订优惠的在线服务。
2. “会员”是指通过公司提供的社交登录(Google账号;恢复Kakao登录时另行通知)或电子邮件验证链接登录并使用服务的人,分为创作者会员和旅行者会员。
3.“酒店”指在服务中提供或正在考虑提供合作活动的海外酒店、住宿设施等合作方。
4.“合作活动”指将酒店提供的住宿、折扣、优惠等条件与会员制作并发布的内容进行交换的活动。
5. “创作者页面”是指公司为介绍创作者会员已完成赞助合作的酒店预订优惠(以下简称“优惠”)而运营的公开页面,也可能同时展示同一地区其他创作者会员的优惠。
6. “促销代码”是指酒店针对优惠发放、供会员在酒店官方预订页面使用的折扣或优惠代码。
第3条(条款的效力及变更)
1. 本条款自发布于服务页面时生效。
2. 公司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范围内修订条款,并提前公告适用日期及修订原因。
第4条(会员注册及账户)
1. 用户通过公司提供的社交登录或电子邮件验证链接登录,同意本条款及隐私政策后,即成立会员关系。
2. 会员提交本人社交媒体或频道信息并通过公司创作者审核后,可使用合作申请功能。公司综合公开审核标准、频道特点及内容决定是否批准,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结果。
3. 审核标准可根据服务运营情况变更,变更后的标准自发布于审核申请页面时起适用。
4. 会员可在一个账户中登记本人的博客、Instagram、YouTube 等社交媒体及频道信息,并对其准确性负责。提交信息不实的,公司可撤销批准。
5. 会员不得向他人转让或出借账户。
6. 在创作者页面查看促销代码的过程中注册的会员为“旅行者会员”。有关赞助申请、申请券、创作者等级及名录公开的条款(第4条第2至4款、第6、6之2、7、8、9条)不适用于旅行者会员;有关创作者页面和预订优惠的第9条之2仍适用。旅行者会员可按服务内指引转为创作者会员。
第5条(服务内容及公司的地位)
1. 公司接收会员合作申请,并中介会员与酒店之间的匹配、审核及联系。
2. 公司并非会员与酒店之间合作合同的当事方,实际合作条件、住宿提供、内容发布等按会员与酒店之间的约定履行。
3. 接收申请不保证入选,是否入选取决于公司及酒店的审核结果。
第6条(合作申请及筛选)
1. 普通住宿申请按地区及实际住宿日期提交,无需指定酒店。高端酒店需选择具体酒店单独申请。按原有单家酒店流程提交的申请适用提交时的条件。
2. 申请时会员须提交社交媒体及频道链接、可提供的内容、期望到访时间等,并同意必选同意事项。
3. 审核结果及进展通过服务内显示或电子邮件单独通知。
第6条之2(住宿申请及最终确认)
1. 住宿申请为1至2晚,入住日期须在韩国标准时间申请日的14天后或更晚。更长行程需另行申请。酒店列表仅供参考,不保证有房或匹配成功。
2. 公司提出与酒店协商的酒店、日期、权益、会员自付费用及内容要求后,须由会员在网站最终接受方可确认。不保证酒店回复时间。已撤回或已过入住日期的提案不可接受。
3. 最终接受后,与住宿晚数重叠的其他未确认申请将按事先显示的清单结束。不可接受与其他已确认住宿重叠的提案。
4. 拒绝首次提案将结束申请。已确认住宿的修改提案须再次接受才生效;拒绝修改将保留原已确认内容。
5. 受理后修改日期须联系公司。最终确认后可能难以更改日期;取消由公司与酒店协调后处理。确认前会员可自行取消申请。
6. 匹配失败、会员取消、拒绝首次提案,或因另一住宿确认而结束重叠申请时,已使用的申请券不予退还。
第7条(申请券)
1.“申请券”是会员在服务内提交合作申请的使用凭证,不区分种类。每份合作申请使用1张申请券。
2. 申请券由公司免费发放,并非会员付费购买。申请券不具有现金或财产价值,不得退款、转让、继承或在会员之间交易。
3. 注册时发放5张申请券,此后于每月1日(韩国标准时间)重置为5张。当月未使用的申请券到期失效,不结转至下月。升级奖励及人工发放的申请券也计入下月重置。
4. 申请按接收顺序审核。使用申请券不保证入选或合作达成。
5. 等级提升时可额外发放申请券,同一等级的升级奖励仅发放一次。
6. 会员以不正当方式获取或使用申请券的,公司可收回相关申请券并取消有关申请。
7. 公司可终止服务或取消申请券制度,并提前公告。申请券为免费发放的使用凭证,不另行补偿或退款。
8. 公司未来可推出付费申请券,届时将另行规定并提前公告付款、撤回购买及退款事项。本条款生效时尚不进行付费销售。
第8条(创作者等级)
1. 公司根据会员完成合作的实绩授予 Explorer、Partner、Premium、Signature 等级。
2.“合作完成”指会员履行约定的入住及内容发布、提交链接并经公司确认。因未入住、未在期限内履行等原因未正常结束的活动不计为完成。
3. 等级不会降低,亦无有效期。但 Signature 等级由公司按另行标准选定。
4. 等级权益在服务页面说明,公司可经提前公告后变更。
第9条(创作者名录公开)
1. 会员可自愿同意将个人资料(账号名、显示名称、类别、主要频道、粉丝数、头像及代表作品链接)刊登于公司运营的公开页面及面向酒店的提案资料。
2. 仅在会员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公开名录资料。会员可随时在“我的资料”撤回同意,撤回后立即转为不公开。
3. 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不在公开范围内。
4. 公司认定刊登了虚假或不当信息时,可将相关资料设为不公开。
5. 名录展示顺序按等级等公司规定的标准确定,不保证特定排名。
第9条之2(创作者页面及预订优惠)
1. 公司可在创作者会员的页面发布该会员已完成赞助合作的酒店优惠。是否发布及发布内容由公司与酒店决定,创作者会员可在服务内的“我的资料”查看个人页面地址及分配的优惠。
2. 促销代码由酒店发放,仅向已登录会员展示。折扣内容、适用条件和有效期以优惠页面为准,并可能因酒店情况而未经预告变更或终止。
3. 预订、付款、变更、取消及退款均按会员与酒店之间的合同在酒店官方预订页面办理,公司既不是该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中介。房间余量、价格、取消政策等以酒店预订页面显示的内容为准。
4. 为方便会员,公司可将所选日期、人数和促销代码传至酒店预订页面或在屏幕上展示,但不保证代码会自动应用。会员应在确认预订前自行核实代码是否生效及价格。
5. 合作关系披露:会员经创作者页面预订时,公司可能从酒店收取按成果计算的佣金,其中一部分可能作为奖励支付给该创作者会员。该佣金由酒店支付给公司,公司不会另向会员收取。
6. 为衡量成果及与酒店、创作者结算,公司按照隐私政策处理优惠浏览、促销代码查看及前往酒店预订页面的记录。是否成立预订以酒店提供的信息确认。
7. 会员不得出售促销代码或超出优惠页面所示条件使用代码。但创作者会员在自己的频道介绍分配给本人的代码,属于符合服务目的的使用。确认违规时,公司可终止该代码或限制会员使用服务。
第10条(会员义务)
1. 会员申请时须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并保证提交的社交媒体及频道属于本人。
2. 会员不得冒用他人信息、提交虚假信息、妨碍服务运营或实施违反相关法律及公序良俗的行为。
3. 会员不得为获取申请券或等级权益而创建多个账户,亦不得将他人频道登记为本人所有。
4. 提交虚假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及责任由会员本人承担。
第11条(内容及知识产权)
1. 会员制作的内容之著作权归会员所有,公司不受让超出本条范围的权利。
2. 公司可将会员提交的链接及内容信息用于赞助匹配、审核及活动运营。
3. 会员须在赞助申请页面另行同意本条内容使用条件后方可申请。赞助达成后,会员非独占地许可公司将该活动中制作并发布的照片、视频、文字等内容(下称“赞助内容”)用于OTI服务及品牌的宣传营销,无须另付二次使用费。
4. 公司可在OTI网站、官方社交媒体、服务介绍、作品集及面向酒店和品牌的合作提案中复制、发布、传送、展示赞助内容。公司可按发布媒体调整尺寸、比例、长度,摘取部分内容或添加缩略图、字幕及OTI标志,但不得以损害会员本意或名誉的方式编辑。
5. 个别赞助另行约定使用费、期限或媒体时,优先适用该约定。无另行约定时,会员可向support@permissionlabs.com请求停止今后使用。公司将在确认请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删除OTI网站及官方社交媒体的现有帖子,并停止新增发布和传送,但无义务收回已制作、分发的印刷品或提案资料。
6. 公司不向酒店、品牌等第三方转让赞助内容的使用权。付费广告、第三方自主营销再利用等超出本条范围的使用,须另行取得会员同意。
7. 赞助内容涉及音乐、肖像等第三方权利,导致公司使用须另获许可时,会员应事先通知公司。
8. 本款自修订条款在服务页面公告之日2026年8月6日起适用,相关赞助内容的使用亦自同日起开始。该日期前制作、发布的内容,仅在会员通过既有协议或个别消息明确同意相同使用范围时方可使用。
9. 服务及公司制作的页面、资料之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第12条(服务变更及中断)
公司可因运营或技术需要变更服务内容或中断全部、部分服务,并将尽力提前公告。
第13条(免责条款)
1. 公司作为中介,对于会员与酒店之间因赞助履行、质量或条件不符等产生的争议,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不承担责任。
2. 对于天灾、会员自身原因、第三方服务(社交登录、托管、邮件等)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公司不承担责任。
3. 对于酒店预订页面错误或变更、房间不足、价格变动、促销代码未生效或提前终止等酒店方面原因给会员造成的损失,除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14条(准据法及争议解决)
本条款依大韩民国法律解释,服务使用相关争议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管辖权法院管辖。
附则
1. 本条款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
2. 新增申请券、等级及创作者名单公开条款(第7至9条)的修订条款自2026年7月28日起施行。
3. 将优先申请券回复期限从2个工作日变更为3个工作日的修订条款(第7条第4款)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4. 关于赞助内容用于OTI营销的第11条第3至8款,自2026年8月6日起适用。
5. 将基础申请券从每月累积(最多持有10张,未用券不失效)改为每月1日重置为5张(结余清零)的修订条款(第7条第3款),自2026年8月25日起施行。首次重置于2026年9月1日适用。
6. 新增创作者审核(第4条第2至4款)的修订条款自2026年8月25日起施行。施行前注册的会员视为已通过审核。
7. 统一申请券的修订条款(第7条)自统一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现有基础券及优先券余额按1:1合并;自统一后首次到来的每月1日起,总余额重置为5张。统一前使用优先券提交的申请,仍保留优先审核及3个工作日内回复进度的承诺。
8. 关于会员分类和登录方式(第2条第2款、第4条第1款)、旅行者会员(第4条第6款)、创作者页面及预订优惠(第2条第5、6款、第9条之2、第13条第3款)的修订条款自2026年9月9日起施行。施行前注册的会员视为创作者会员。
9. 关于住宿日期申请及最终确认(第6条、第6条之2)与旅行者会员适用除外(第4条第6款)的修订条款自2026年9月9日起生效。
10. 取消额外欢迎申请券的修订(第7条第3款)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适用。此后首次发放5张,已发放的申请券不予收回,现有月初重置规则继续适用。